你好,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不是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关系,如果孩子不是你老公的,离婚后,你是不能让他给抚养费的,并且你老公还可以向你追回他在前期给孩子的抚养费用。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非亲生子女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在婚姻关系中,最需要遵守的就是互敬互爱,忠诚,你瞒着老公,生下和别人的孩子,本就是对婚姻的一种背叛,在这种情况下,老公本来就已经很伤心了,你还要让他承担孩子抚养费,不论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都是说不过去的。并且你老公在前期已经尽到抚养义务了,并且也承担了抚养费用,如果你坚持让他给抚养费,有可能,会把之前你老公给付的抚养费,全部由你赔偿给他。

司法实践中,这样的案例也有不少,最后判决离婚后,前期背叛婚姻的人都付出了代价,不仅没有要到抚养费,还把前期对方的抚养费全部偿还。

如果是养子女,则离婚后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因为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养父母的离婚而消灭,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养父母离婚而改变。


如果是继子女的,离婚后继父或者继父母也是不需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