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证,这种情况可能跟所谓的“事实婚姻”沾点边。但是,我国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一说。我国婚姻登记制度始于199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1号)《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所以,从1994年之后,即不存在“事实婚姻”一说。《婚姻法》、包括现行《民法典》对“夫妻”的定义均明确且唯一——指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

因此,题主提问这种情况,只能界定为“共同生活”、一块儿过日子,不属于夫妻关系。

登记与不登记,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大,主要在于:夫妻之间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生活的男女之间不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换句话说: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均没有约束力,也没有必尽的义务,一旦双方之间产生争议纠纷,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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