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中的上市公司发展怎么样了?是否能撑过今年?
兖矿能源(SH600188,股价51.09元,市值2528亿元)再登榜,国轩高科(SZ002074,股价32.63元,市值580.45亿元)子公司环境违法被罚超百万……2023年9月第二、三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91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3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3年9月第二、三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74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其中,31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17家为千亿市值企业。
一周绿鉴:兖矿能源再登榜
子公司因超标被处罚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9月第二、三周) ↓↓
总体来看,在2023年9月第二、三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74家上市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74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1242.93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煤企上市公司兖矿能源再登环境风险榜,因其子公司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收到了2笔环保处罚。
具体而言,文号为菏巨环罚字20230519YMWF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5月19日,接水生态环境科转来的日常监督性检测报告,认定该公司2023年4月26日外排水质污染物因子全盐量为4040mg/L,超标1.53倍,硫酸盐为2000mg/L,超标2.08倍。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由此被处以了58.975万元的罚款。
而在2023年6月15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执法人员对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巨野县检验检测中心在该公司厂区西墙外废水总排放口提取水样进行检测,2023年6月1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认定该公司2023年6月15日外排污染物因子全盐量为3631mg/L,超标1.27倍;硫酸盐为1784mg/L,超标1.74倍;总磷为0.712mg/L,超标0.42倍,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由此被处以了58.1875万元的罚款。处罚文号为菏巨环罚字20230617YMWF号。
兖矿能源相关公告显示,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开采及销售。值得注意的是, 2023年,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也两次因外排废水全盐量和硫酸盐监测浓度超标,而被处以了两笔79.75万元的罚款。
环境信披观察:
7家公司应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愈发受到重视,更加严格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3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而今年2月8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形式及时披露。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目前,多地已经公开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下一步,将加快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被纳入“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其中,上市公司晶华新材(SH603683,股价9.05元,市值19365亿元)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邦食品(SZ002124,股价6.84元,市值125.8亿元)子公司宁海农发牧业有限公司、海鸥住工(SZ00208,股价4.18元,市值27.76亿元)子公司珠海承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均被纳入“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而近期,3家公司分别收到了罚款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罚单。其中,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因“将危废提供给无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60万元。处罚文号为:苏环行罚字〔2023〕82第207号。
宁海农发牧业有限公司则于2023年9月1日,因“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被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肆拾陆万元。处罚文号为:甬环宁罚[2023]24号。
珠海承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所涉的为珠环罚字[2023]109号处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6日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根据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4月29日出具的监测报告(珠西环监水字[2023]第042号),珠海承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污水总排放口(编号:WS-34424)排放的水污染物中:总磷2.24mg/L,总镍0.17mg/L,总铜0.532mg/L,均超过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23)中表2规定的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总磷0.5mg/L,总镍0.1mg/L,总铜0.3mg/L)。另查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珠海承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工业废水纳入市政管网排放的复函》证实,珠海承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排到富山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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